闫会东

闫会东

职位: 合伙人律师

专业领域:行政诉讼|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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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闫会东律师,女,汉族,1979年2月生于河北,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2006年取得国家律师资格,2008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11101200811811891.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的专业思维和较强的沟通及表达能力,崇尚以智求胜,以德谋成,以责任心服务客户,以爱心回报社会,凭着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律师职业的执着与热爱,敬业奉献为客户提供专业、负责、全面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

忠于人、敏于事、尚于德、慎于行

个人荣誉:

 

闫会东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的专业思维和较强的沟通及表达能力。自从业以来,闫会东律师主办及参与的拆迁征收案件六百余件,积累了大量的拆迁办案经验,熟悉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和各地区的补偿政策和标准。

闫会东律师也擅长于办理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主办及参与的民商刑事案件三百余件。闫会东律师承办案件认真、负责,对待当事人耐心、真诚,深得当事人的认可。

经典案例:

企业拆迁案件:

1.北京市通州区某装饰公司,因其厂房被认定为违建,被政府多次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经律师代理,限期拆除通知书被撤销,该公司得以就补偿问题与镇政府通过协商解决。

2.北京市顺义区某商贸公司,因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被政府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书,经律师代理,限期拆除决定书被两次撤销,当事人权益得以维护。

宅基地拆迁案件:

1.北京大兴新机场拆迁项目,市重点项目,各个部门联合施压,当地被拆迁人压力极大,律师介入后,依法提起相应程序,短短几个月内即协助被拆迁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2.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翠竹新村住宅小区项目建设,李先生的宅基地及房屋位于拆迁范围之内,拆迁人为达到逼迫搬迁的目的,采取断水断电、砸玻璃、停职等非法手段,经律师代理,两个案件取得胜利,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恢复了水电,并且法院强制拆迁人让李先生恢复工作。另外,通过行政诉讼,确认李先生的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之内,拆迁人无权拆除房屋,争取了谈判调解的筹码。

3.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陈先生,因宅基地被纳入拆迁范围,拆迁人采用各种违法方式逼迫陈先生搬迁,后又欺骗陈先生签订了拆迁协议,并将陈先生房屋毁坏,经律师介入后,多方面提起法律程序,追究相关单位不作为责任。最终法院责令住建委对拆迁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撤销了陈先生所签订的拆迁协议,还判令拆迁人将陈先生的房屋限期恢复原状,维护了陈先生的合法权益,改变了陈先生协商不利的局面。

4.天津市的李先生有一处宅基地在早年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土地被征为国有,但一直没有对地上物实施拆迁。近几年拆迁项目启动,当地仍然按照以前的政策补偿,李先生不同意,房屋被违法强拆。经律师代理,该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征拆单位现正积极与李先生协商补偿与赔偿事宜。

城市征迁案件:

1.北京市西城区的刘某有房屋一处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补偿价格远低于周边同类房地产市场价,刘某一直没有与征收单位签订协议。之后,征收单位对刘某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经过律师代理,该补偿决定书被撤销,征收单位继续通过协商解决刘某问题。

2.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东里教师楼公有住房项目,成功为200多名教师维权,争取了合法权益,北京法治晚报、北京广播电台都有报道。

3. 邢台代某等十户,因其征收补偿未协商一致,被下发征收补偿决定书,经过律师代理,法院采纳律师评估报告送达违法的意见,判决撤销该十份征收补偿决定书。

4.浙江海盐祝某,因未签署补偿协议,房屋被行政机关拆除,经律师代理,法院判决该强拆行为违法。

拆迁引发的民事案件:

1.北京市朝阳区赵女士,其女儿的房子被其外孙签署了补偿协议,赵女士未获得任何补偿利益,经过律师代理,该补偿协议被认定无效,拆迁方主动找其协调补偿事宜。

2.北京市朝阳区王女士,因与其爱人离婚,其前夫独自签署补偿协议并领款,经律师代理,其前夫签署的补偿协议无效,拆迁方需要向王女士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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