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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主任

杨在明律师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2023年青岛小邓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zmfuwu.cn/
时间:
2023-10-07 13:36
浏量:
2023年青岛小邓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胶南街道小邓陶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胶南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胶南街道小邓陶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胶南街道小邓陶村土地,位于沈海高速胶南段两侧,总面积0.1130公顷,其中:农用地0.1130公顷(旱地0.0168公顷、果园0.0960公顷、其他林地0.0002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7.5万/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2万元/公顷,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53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26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胶南街道小邓陶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胶南街道小邓陶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2.5425万元。由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小邓陶村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处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为准。
六、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黄岛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黄岛区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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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坐公交637路、638路、122路等马圈/广渠门站。
北京西站:乘坐地铁7号线至广渠门外站,西南口出。
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菜市口换成7号线,到广渠门外站D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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