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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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按份共有一间房屋,彼此所占产权份额相同,其中两人分别与行政机关签订了补偿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自的补偿金额并同意在收到补偿款后交付房屋。因行政机关与最后一个人也即本案当事人始终未能达成补偿协议,于是单独对其作出了补偿决定,并在补偿决定载明的六个月起诉期限未届满时对房屋整体实施了强制拆除。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坐公交637路、638路、122路等马圈/广渠门站。
北京西站:乘坐地铁7号线至广渠门外站,西南口出。
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菜市口换成7号线,到广渠门外站D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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