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证号:
11101202310597266
个人综述:
王洪波律师长期专注于土地、房屋征收、不动产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案件的办理,在执业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善于抓住赢得案件胜利的关键要点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原理进行清晰明确的阐释。在开庭时能够做到据理力争,坚决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其承办的众多案件中均成功为当事人赢得了合法权益,或挽回了巨额损失,受到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认可。
擅长领域:
行政诉讼、土地征收、房屋拆迁
从业经历:
2020年-2021年 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2021年-2024年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2024年至今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典型案例:
1、在山东省济南市11户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案撤销房屋补偿协议诉讼中,基于协议代签、行政机关未签字等事实,成功获得胜诉判决,在一审阶段撤销了部分委托人与行政机关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并在二审阶段确认另一部分委托人的补偿安置协议未成立,实现了委托人的合理诉求。
2、在四川省西充市房屋征收补偿案撤销补偿安置决定诉讼中,通过指出补偿安置决定作出主体在法定职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功撤销了该案的补偿安置决定。
3、在河南省开封市土地征收补偿案信息公开诉讼中,行政机关以委托人申请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王律师结合《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对司法审查中国家秘密的认定标准、证明标准等问题进行具体深入的剖析,最终当庭获得胜诉判决,法院撤销了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答复,并判令其依法重新作出答复。
4、在辽宁省本溪市土地征收补偿案撤销补偿决定诉讼中,对于行政机关对委托人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王律师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行政裁量权等角度指出补偿安置决定对土地补偿标准认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对温室大棚/青苗的认定适用法律错误且明显不当,看护房事实认定的证据系伪造,使该补偿决定合法性及合理性问题暴露无疑,最终获得了法院介入调解的机会,使委托人获得了满意的补偿安置。
5、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人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了100万元房款,后开发商拒绝依认购书约定与委托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拒绝退还委托人支付的100万元。在诉讼中,王律师从在案证据出发,清晰明确的分析了案件的事实经过,使开发商违约的事实显露无疑,最后法院支持了委托人解除认购书并返还房款的诉讼请求,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财产损失。
教育背景:
外交学院 学士学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 硕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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