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企业房屋拆迁补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厂房拆迁、招商引资纠纷、城中村改造、行政处罚、企业环保关停、棚户区改造、农村宅基地拆迁、矿产压覆、工程款纠纷、养殖场征收补偿等法律问题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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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诉讼是整个征拆程序中的核心诉讼,是对律师和当事人能力、配合度的综合检验。在十余年间日趋成熟的程序面前,想要抽丝剥茧找出县级政府的违法点,绝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张天雨律师和郝伟彤实习律师在湖北省w市代理的案件中,区政府出具十余份证据拟证实其补偿决定的专业合法,却仍被在明律师揪出了其中的隐藏违法点,进而将补偿决定依法撤销…… 那么,本案中在明律师是怎样做到的呢?无证房屋部分的建造年代未能准确认定又会否影响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呢? 【国有土地上两层房屋只补偿百万?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委托人洪先生在湖北省w市某区拥有一处国有土地上房屋,…
明明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暂未签约的宅基地咋就能被村委会联手县级政府给强制收回了呢?“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还能这么用吗?县级政府到底应否被视为强制拆除主体呢?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毛利娟律师在河北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宅基地上房屋在未签约也未拿到补偿决定的情形下遭拆除,县级政府却强调并非自己所为,全然不顾副县长被拍到出现在现场指挥…… 那么,市中院将对本案作出怎样的裁判呢?收回未签约户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否成立呢? 【村委会联合县级政府搞强制收回,真就把房子给拆了?】 委托人马先生在河北省s市下辖某村拥有宅基地及房屋,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2018年5月,涉案片区被纳入…
《土地管理法》施行于1987年,最早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规范也出自1982年,那么上世纪70年代即占用的宅基地难道也不能适当给予征收补偿吗?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凤吉、吴雨晴律师在山西省太原市代理的案件中,委托人一家1973年之前即实际占用的宅基地在城中村改造时直接被划入了不予补偿的范畴,完全不顾历史遗留原因和该村多户均存在的客观事实…… 那么,法院会完全采纳区政府和市政府“不予补偿”的答辩意见吗?“适当补偿”的诉求能否实现呢? 【0.41亩宅基地用了几十年却不予任何补偿?】 委托人张先生一家在山西省太原市xx区某社区拥有宅基地、房屋及附属设施。根据1987年的宅基地清查发证登记显示,其…
每每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房屋被拆,县级政府和镇街总是习惯性地朝着村委会或者开发商“努嘴”,示意让其出面“背锅”认领下强制拆除这回事。 但问题在于,村委会和开发商毕竟不是一级政府,它能背得动的锅是有限的,老这么干就不灵了。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白云杰、马丽芬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区政府拿出了村委会的收回宅基地及非住宅房屋决议,意图将拆除房屋的事儿一股脑推给村里。 那么,这回区政府的算盘能够打得响吗?市中院经审理又会揭示出怎样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真相呢?开发商在本案中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习惯性看向村委会?屡试不爽的绝招这回能灵吗?】 委托人吴女士因继承老宅而享有B市某区原某…
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对已签约房屋的拆除显然不应对未签约的房屋造成影响和损害,否则即为臭名昭著的“误拆”,其实质就是违法强制拆除或者叫破坏……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小燕律师团队的杨小燕、杨素丽律师在湖北省武汉市代理的一起案件中,街道办事处在委托某建筑工程公司拆除已签约房屋时,“顺手牵羊”对尚未签约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了破坏,造成其房屋墙皮脱落且外墙受损,部分砖头暴露在外。 那么,这种“误拆”行为法院将会如何认定呢? 【墙皮脱落究竟是拆除所致还是自然耗损?】 委托人张先生在湖北省武汉市xx区某小区33号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24年1月,区政府作出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张…
“土匪的xx,土匪”,“谁断我的水谁就是土匪,谁打我谁就是土匪”…… 面对住建部门的危房消险,当事人在情绪激动之下高声喊出上面这几句话,结果给自己招来了麻烦——社区工作人员报警后当事人遭派出所强制传唤,经询问查证近24小时才得以离开,事后也未予行政处罚。 那么,当事人情急之下的几句喊话是否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呢?南京市公安局xx分局下辖派出所的强制传唤行为是否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呢?法院将对本案作出怎样的一审裁判呢? 【“土匪”喊过去一个多月竟“东窗事发”?强制传唤确有必要吗?】 委托人高女士的房屋因“危房消险”而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城管队员、公安民辅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联合执法。 2024年7月某…
一本土地证,两次确权,200余平方米的合法宅基地,却在短短半个月内,从“征收预公告”走到了“强制收回”。究竟是村民自治的正当行使,还是以法律之名行“捷径”之实的权力越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出了清晰而有力的回答。 一场突如其来的“收回” 2024年7月,河北省S市某区,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打破了梁先生一家平静的生活。根据公告,梁先生位于某村的宅基地及房屋,被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涉及10余公顷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即将启动。 对于梁先生而言,这本不是一件意外之事。毕竟,城中村改造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在各地已是常态。然而,让梁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事情的走向,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仅…
重点商务区开发项目面临宅基地搬迁,个别长期滞留的“滞留户”该作何应对?某些地区的惯性做法就是由村委会出面开会出决议,进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宅基地搬迁的落后分子而言,帮助搬迁是躲不掉的,你不需要都不行……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白云杰、马丽芬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村委会煞有介事地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作出《关于收回xx村村域内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回住宅房屋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决议》,要对拒不签约搬迁的“滞留户”动手。 那么,镇街一级应否对此依法监督并责令改正呢?“村民自治”能否对村民的私有房产开刀呢? 这已经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明律师第三次在案例中提及“帮助搬迁”一词,可见这一现…
8层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房屋被责令限期拆除,镇政府的拆除依据竟然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了?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律师团队的袁海超、杨念平律师在福建省f市代理的案件中,镇政府对如此大面积房屋的执法竟是如此的经不起法律的检验,不禁令人唏嘘。 【8层+3000平米的“有证”房屋也被按违建限期拆除?】 委托人林先生二人早在2015年4月即取得当时县国土局制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住建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新建住宅审批。 2019年委托人在涉案土地上动工建设了一幢层高8层,占地面积近500平方米,建筑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楼房。 数年后,涉案房屋所在片区被纳入征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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