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5日下午3时许,某市的一家临街商铺内并没有什么顾客光顾,一切都显得有些慵懒而稀松平常……
然而下一秒的监控画面中却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一名男子手持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冲入店中,冲着被其追赶了一路的另一名男子奋力挥砍下去!二人立时因撕打而双双倒地,刚刚还在店铺门口悠闲得四下打望的一位女子被吓得不轻,赶忙跑出去叫人……
监控中被人持刀追砍的,正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陈丽芳律师团队的委托人老刘(化名),而事情的起因竟和5年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直接相关。
那么,这究竟是一起怎样的案件呢?租赁城市房屋从事经营的承租人又能否得到室内装饰装修及物品的补偿利益呢?

委托人老刘多年前与某地县城里的老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国有土地上临街房屋开办了一家童装店。
为将买卖做细做精,老刘及其家人不惜成本对租赁得来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购置儿童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数年间累计投入近百万元。
可2020年前后启动的征拆彻底撕碎了老刘一家在此经营的希望——征收方只与房东老宁协商并签订了补偿协议,将全部补偿款都支付给了房东,却未对房屋承租人老刘的装饰装修及室内物品损失给予任何补偿!
其间,老刘也曾试图和房东协商分得一部分补偿,最终却被房东敷衍搪塞促使其搬离了房屋。此后,房屋被彻底拆除,老刘得到补偿的指望眼看着已化为了泡影……
2025年前后,因此次“无补偿”征拆而陷入生活困境的老刘一家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陈丽芳律师及其团队,希望法律能帮助自己从当年的房东那里索回一定的补偿利益。
陈丽芳律师团队介入本案后意识到了本案形势的严峻复杂——当初从事经营的房屋已被拆除多年,补偿中被完全排除在外,受限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所能提起的程序已着实不多……
而因多年前拆迁而损失惨重的老刘一家此时甚至已支付不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这笔数千元的诉讼费由陈丽芳律师先行予以了垫付。

然而,没有代理难度的案件自然也不会落到陈丽芳律师团队手中。陈丽芳律师团队先后指导委托人针对当年征收方与房东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向当地县政府申请履行补偿职责,在此基础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从房东手中分得相应的补偿利益。
陈丽芳律师团队的一系列法律运作堪称精准有力,给本就在体制内工作,在当地“有头有脸”的房东老宁制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数次庭审中的激烈质证和辩论逐渐令老宁有些沉不住气了。
一日,前房东老宁在饮酒后心绪烦闷,一时丧失了理智决定去找老刘“讨说法”,便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来到老刘现在的经营场所,接着便发生了本文开篇提及的那惊悚的一幕……
好在,委托人老刘躲闪避让及时,才没有酿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案发后,陈丽芳律师线上指导委托人老刘在公安机关的侦办中据理力争——坚持要求追究老宁持刀行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侦查。
面对在法律层面十分被动的局面和已被高高举起,即将重重砸下的“刑事责任”大棒,曾经底气十足的房东老宁不得不学会为自己的非理性行为付出代价。为避免刑事责任追究,前房东老宁经与委托人老刘反复协商,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同意以拆迁装修款及医药费共计75万元将本案纠纷彻底解决,而这一数额也基本覆盖了委托人老刘此前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本案在历经波折后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陈丽芳律师团队通过本案要提示大家四点:
1. 城市房屋的承租人并非完全没有资格得到补偿利益,租赁房屋合法生产经营的承租人有权分得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装饰装修损失和室内物品损失的补偿,而不是一些房屋产权人理解中的“分文没有”;
2. 作为房屋承租人应当严格按期与房东签订(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的权益固定下来;
3. 房屋承租人遇到征拆时要积极露面与征收方协商沟通,让对方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同时积极敦促房东协助自己争取相应的补偿利益,而不可盲目消极在一旁等待,更不可在补偿利益未明确时稀里糊涂地搬离房屋;
4. 任何时候,征收补偿纠纷都只能是“财产纠纷”,不可肆意任由其上升至“人身纠纷”的层面,更不可“要钱不要命”作出任何逞强斗狠的非理智举动。“谁上头谁买单”应成为各方的共识,冲动是魔鬼,而冲动下的暴行则为法律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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