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刘晓刚律师团组的徐东兵律师代理的山东武城周吉明等11名村民诉被告武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违法查处纠纷一案,2026年3月19日武城县人民法院做出(2025)鲁1428行初18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被告武城县自然资源局在经过行政复议后第二次做出的土地违法查处答复,责令被告限期对原告提出的土地违法查处申请重新进行调查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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