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桑元村,当一纸写着“纯货币补偿”和“不涉及人员安置”的征收方案送达村民手中,带来的远非简单的财富计算,而是一场关于未来生存的深刻焦虑。对许多村民而言,脚下的土地不仅仅是资产,更是生产资料、是社保替代、是家族传承与社会关系的载体。
一笔看似可观的补偿款,在支付了搬迁、购房等刚性支出后,能否替代土地世代提供的稳定产出与保障功能?当“一次性买断”取代了“可持续生计”,村民如何确保自己不会在城市的扩张中,从“有产者”变为“坐吃山空的货币持有者”?
“纯货币补偿”模式,在法律框架内虽属合法选项,但其核心缺陷在于将复杂的社会保障问题简单化为一次性经济交易,尤其对桑元村这类以农业或土地租赁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集体,风险巨大。
法律原则与现实的落差:何为“长远生计有保障”?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一原则是评判任何补偿方案合法性与合理性的黄金标准。
“纯货币补偿”方案,往往聚焦于对土地本身和地上附着物的即时价值填补,却天然地忽视了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生产资料功能。对于村民,特别是中年以上、技能单一的村民,失去土地意味着:
收入流的永久中断:土地租金或农业收入是稳定的现金流。补偿款是存量资本,用一分少一分,其投资增值能力充满不确定性,且面临通胀侵蚀。
就业能力的断层:村民熟悉土地耕作或与土地相关的经营,转入非农领域就业面临巨大技能壁垒和年龄歧视。
社会保障的缺失: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土地长期承担着事实上的养老、失业保障功能。货币补偿无法自动转化为可持续的养老、医疗保障。
桑元村民的破局之道:超越“货币”,主张“权利”
村民不能被动接受方案的设定,而应主动将诉求从“争取更多钱”升级为“构建未来保障体系”,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寻找支点。
主张法定的社会保障权利:这是最核心的武器。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相关规定,征地应落实转非劳动力(农转非人员)的就业促进、社会保险衔接等工作。即便方案写明“不涉及人员安置”,村民仍可依据上位法原则,强烈要求政府履行法定职责,提供:
就业培训与岗位对接:要求人社部门组织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并协调区域内企业提供适应性岗位。
社会保险的接续与补贴: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并对参保费用给予长期或一次性补贴。
纳入城乡低保或专项救助:对补偿后生活仍困难、符合条件的人群,要求依法纳入社会保障兜底体系。
探索“发展性安置”的可能:在集体谈判中,可提出创新思路,例如:要求从土地补偿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发展基金,投资于可持续的物业、产业项目,使村民享有长期股权收益;或要求在规划的新建绿地、公共服务项目中,为村民预留经营性或管理性岗位。
精细化计算“生计成本”:聘请专业机构或独立人士,为典型家庭编制详细的“未来30年生计预算”,量化未来养老、医疗、教育、生活的基本开支,与补偿款总额及可能的理财收益进行对比,用翔实的数据证明单纯货币补偿的不足,作为谈判的有力依据。
集体行动与策略性协商:
个人力量薄弱,必须依靠集体。桑元村民应依法推选可信赖的村民代表,组建谈判小组,在专业顾问(律师、社保专家)协助下,将上述关于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诉求,形成正式的、有法律政策依据的《补充安置要求意见书》,提交给区政府及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谈判中,应始终紧扣《土地管理法》“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强制性规定,将此作为衡量方案是否合法的标尺。
结语:桑元村的征收,不应是农民与土地关系的粗暴割裂,而应是其融入城市文明、共享发展成果的转型契机。“纯货币补偿”方案,若不能嫁接上坚实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扶持,就如同给飞机加满油却未修建跑道,注定无法让村民平稳起飞、安全着陆。保障长远生计,是政府的法定责任,而非可予可夺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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