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老李家的地,紧挨着化工厂。去年工厂拆了,今年听说要修复土壤,得好几年不能种。老李蹲在地头,看着那片荒着的土地发愁:“地征了,补偿款领了,可这修复期间,地荒着,我不能种,也不能租,这日子咋过?”隔壁老王比他更愁:“我家还养了几头猪,这污染的地,饲料都不敢买。”两位老人对望着,心里都在问:这过渡期的生活费,到底该谁发、发多少、发多久?
第一,土壤修复期间的土地性质:属于“征收后但未交付使用”的过渡期。
化工厂搬迁后,土地被征收,所有权已转为国有。但在修复完成前,土地尚未交付使用,原村民既不能耕种,也不能出租。这段时间,属于征收补偿覆盖的“空白期”。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但“过渡期生活费”并未明确列举。
第二,生活费该由谁发?
土壤修复的责任主体是造成污染的企业,或者政府(如果企业无力承担)。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对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需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清理污染源、划定隔离区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修复期间,土地不能使用,造成的损失属于“征收后未交付”的间接损失。这笔钱,应由以下主体承担:如果修复责任在企业,企业应赔偿村民的损失;如果政府组织实施修复,政府应安排过渡期生活补助。
第三,发多少、发多久?
目前没有统一标准,但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原则:
标准参照:可参照临时安置费标准。泰州拆迁临时安置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左右。按每户宅基地面积折算,每户每月可能在500-1000元之间。
期限确定:修复期限根据污染程度而定。生态环境部明确,对污染地块要纳入监管、严格准入。修复完成、验收合格后,土地才能交付使用。生活费应发至土地交付之日。
特殊情形:如果修复期限过长,比如超过两年,应考虑调整补助标准。
第四,老李该怎么争取?
第一步,确认土地状态。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污染地块的修复计划、修复期限、责任主体。
第二步,集体协商。联合受影响村民,向政府提交书面诉求,要求明确过渡期生活费的标准和发放期限。
第三步,保留证据。记录土地不能使用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种植收入减少、租金损失等。
第四步,申请临时救助。如果生活确实困难,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结语:高港区的化工厂拆了,零碳园区要建,这是好事。但对老李们来说,修复期间的这口饭,也得有人管。土壤修复的责任是明确的,因修复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让村民自己扛。过渡期生活费,不该是“给不给”的问题,而是“给多少、给多久”的问题。老李要的,不是施舍,而是公平——地不能种,但生活要继续;修复要时间,但吃饭不能等。这,才是征收补偿最朴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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