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来的土地,500余万补偿款全部侵吞?法院:有协议不能不认!
20年前将90余亩承包土地转租给他人搞种植,不料对方在当了回被拆迁人,得到了总计逾2000万元的巨额补偿利益的情况下,竟意图将本应属于土地承包权人的500余万元补偿款据为己有。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刘清伟律师在北京市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土地租赁者竟声称承包权人的说法“子虚乌有”,所有的财产利益都应当是自己的。 那么,法院将会对本案作出怎样的裁判呢?20年前签订的白纸黑字的协议摆在那儿,对方还有何可抵赖的呢? 【500余万属于自己的补偿款都被别人领走了?】 委托人王女士一家人早在1999年3月即与北京市xx区某村经济合作社签订《果园承包合同》,约定承包该村集体所有的130余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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