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游客进不来,门口全是灰,一天能接两三单生意就算烧高香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一家紧邻清代畲族土楼群修复工地的商铺老板,望着门口长长的施工围挡,眼神里写满了无奈。围挡的那一边,是热火朝天的文物修复工地,是对畲族文化的精心呵护;围挡的这一边,是门可罗雀的店铺,是日渐干瘪的钱包。
这位商户的问题很直接:修复文物是好事,可修复期间的损失,谁来承担?那些因为施工围挡而流失的客源,那些本应进账却没有进账的经营收入,能不能主张补偿?
这不是一个孤例。在城市更新、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浪潮中,无数沿街商户正在经历同样的困境。他们不是征收对象,他们的店铺不会被拆除,但施工围挡却像一堵无形的墙,把客流和财路一起挡在了外面。
1、“预期经营损失”的法律定位:可赔还是不可赔?
商户最关心的问题在于:客源流失导致的收入减少,算不算“损失”?能不能要求补偿?
从现行法律体系看,预期经营损失的补偿问题相对复杂。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对于因征收导致停产停业的,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补偿。宿迁市的征收补偿办法就规定,对于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予相应补偿。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景宁商户的情况属于“未被征收但受施工影响”,这不同于直接的征收停产停业,法律依据相对薄弱。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商户完全没有主张权利的空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施工活动妨碍他人使用不动产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或者赔偿损失。施工围挡如果长期占据公共空间、严重阻碍商铺正常经营,可能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此外,如果施工方未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周边商户的影响,也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再平衡
景宁的土楼群修复,无疑属于文物保护这一公共利益范畴。根据相关法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文物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属于可以征收房屋的公共利益情形。但公共利益不等于可以无视个体利益,如何在推进公益项目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商户的冲击,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
在上海市的旧区改造实践中,已经开始探索“事前征询”“全公开”等机制,让利益相关方参与到决策过程中。这种思路同样适用于文物保护项目:在施工方案确定前,是否可以考虑商户的意见?围挡的设置是否可以更合理、更人性化?施工时间是否可以避开经营高峰期?这些细节的调整,可能就能挽救无数商户的生计。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当公共利益项目给周边个体造成损失时,是否应当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这并非没有先例。在一些城市的地铁施工中,对于因施工导致长期经营困难的周边商户,已经有给予临时安置补助或经营补贴的实践。对于景宁的商户而言,如果能够证明施工围挡确实导致客源严重流失、经营收入大幅下降,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一定的补偿,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3、证据为王:如何证明“客源流失”?
对于主张预期经营损失的商户来说,最大的难题在于证明损失的存在和程度。客源流失不像有形财产被毁损那样容易量化,需要依靠充分的证据支撑。
首先,商户应当保存好施工前后的经营账目,包括营业收入、客流量等数据,通过对比证明损失的存在。其次,可以收集周边商户的经营情况,形成群体性证据。再次,拍摄施工围挡对商铺遮挡情况的照片、视频,记录施工时间、围挡位置等关键信息。最后,保留与施工方、管理部门沟通的记录,证明自己曾积极反映问题。
在相关案例中,法院对于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失的当事人,往往会在合理范围内支持其赔偿请求。虽然预期经营损失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但并非完全没有操作空间。对于景宁商户而言,积极收集证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步骤。
结语:文物修复是功德无量的好事,一座土楼群的重生,可能成为未来吸引游客的金字招牌。但对于正在经历“阵痛期”的商户来说,每一天的围挡都是真金白银的损失。文物保护的价值是长远的,而商户的生计是眼前的,两者之间并非不可调和。
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常常习惯性地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却忽视了无数个微小个体所承受的代价。施工围挡挡住的,不应该只是商户的财路,更应该是我们对个体权益的漠视。对于景宁的商户而言,他们需要的不是一句“顾全大局”的劝慰,而是一个能够正视他们损失的机制,一个能够平衡公益与私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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