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嘉兴南湖,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经历一场静默而深刻的剥离。6000亩土地将从稻浪翻滚的田野,变为长三角多式联运枢纽的钢筋地基。对于世代耕作的农户而言,土地曾经是最可靠的“养老保险”——只要还能下地,碗里就有粮。而今,这份延续千年的契约即将终止,取而代之的是一纸社保缴费记录、一笔安置补助费,以及一个追问:当土地不再产出,我们拿什么保障晚年?
嘉兴市政府2015年、2022年两次修订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制度设计不可谓不细,但“足额落实”四个字,仍需从文件走进千家万户的账户。
针对南湖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嘉兴市已构建起一套“制度全覆盖、待遇可衔接、资金硬兜底”的政策体系。理解这套体系,是农户主张权益的前提。
第一,谁是被保障对象?
根据2022年《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有关政策(试行)的通知》,安置对象为“持有被征收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合法权源资料、在征地公告发布时仍为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被征地农民”。人员名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产生,经公示、镇(街道)确认、多部门联审后锁定。这是“人地对应”的核心环节,任何遗漏、错录均构成程序违法。
第二,养老保险怎么参加?
新政实施后(2020年12月15日后征地),被征地农民不再单独建立“征地养老”险种,而是直接接入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两条路径: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政府根据区片等级给予缴费补贴:一级区片按农村劳动年限每满1年补贴1年,最长15年;二级区片每满2年补贴1年,最长15年。补贴标准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缴费,按月缴纳。到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职保待遇;不足15年的,由政府延缴至满15年,剩余补贴年限折算为一次性生活补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保)。征地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由政府按增设档次一次性缴满15年,享受城乡居保待遇;未达退休年龄的,由政府按补贴年限逐年缴费,到龄时不足15年的部分由个人或政府补足。
第三,医疗保障如何衔接?
被征地农民可享受不超过15年的医保缴费年限补贴,补贴年限与养老保险补贴年限挂钩。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职工医保基金,记录相应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男25年/女20年)的,可按规定补缴。
第四,眼前的生活补助与未来的风险准备金。
——劳动年龄段以下(未满16周岁):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按12个月低保标准为基数,每增1岁加发0.5个月。
——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上):一次性生活安置补助费,按15个月低保标准发放。其中“3545”人员(女35、男45至退休)还可按月领取未就业生活补助费(低保标准的30%),直至就业或退休。
——已领取职保待遇人员:一次性发放36个月低保标准安置补助费。
第五,资金从哪来,是否安全?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征地成本列支、专户管理、政府兜底”。来源包括:按人提取的缴费补贴、按亩提取的区片地价剩余部分、医保专项补贴(2021年标准每人6万元)、征地调节金(每人10万元)。资金由区级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支付不足时,由区政府负责解决。
维权要点: ①核实本人是否被纳入安置名单;②核对养老保险补贴年限计算是否准确;③查询医保缴费补贴是否已划入个人账户;④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务必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⑤若地方政府擅自降低补贴标准或拖延资金拨付,可向嘉兴市人社局、医保局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6000亩土地的征收,是南湖区从“县域经济”迈向“枢纽经济”的宏大叙事。但对于一户户农家而言,这场叙事的具体落点,是父亲的养老金账户、母亲的医保卡余额、儿子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存根。制度的设计者早已明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是补偿,而是权利;不是恩赐,而是土地财产权的转换形态。嘉兴市每年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提取5%作为社保风险准备金,正是为这份转换提供终极信用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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