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开评估报告遭拒:街道办称“集体土地征收没有这些”!市政府:重新答复
众所周知,要想公平、合理的确定房屋和其他附属物的补偿价值,评估报告和调查登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特别是在201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没有不行。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赵秀津律师团队的贾波涛律师在辽宁省A市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即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指称村民弄混了法律规定,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要求误用在了集体土地征收上,致使其申请公开的上述两份关键材料不存在。 市政府在复议审查后将会给出怎样的评价呢?村民又究竟是否属于“内容混同”呢? 【是否错误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是街道办能定的】 委托人王先生的母亲在辽宁省A市某村拥有宅基地、承包地及地上房屋和鸡舍,后因当地动迁项目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