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的子女”不给补偿安置资格?10后也要被欺负了?
我们的委托人小蔡是2010年出生的,标准的10后,可是照样被村委会排除在了补偿安置人口外。原因就是他的母亲徐女士先是和外村村民结婚了,生下他以后又离婚了;而后没两年又和本村的蔡先生结婚了,几年以后又离婚了……就这么结婚离婚的一折腾,村委会愣告诉说小蔡属于“外嫁女的子女”,按照村里制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不属于这个村的人了,也就没有资格得到补偿安置了。 那么10后的小蔡和他的85后母亲徐女士找到了孟登高、李娅二位律师。我们一看他这个资格肯定是有的啊——人家小蔡同学就出生在这个村,而且无论他的母亲怎么个结婚、离婚法,他的户籍和徐女士的户籍始终没有迁出去过,而且母子二人一直在这个村里生活。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