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拆除的房屋至今补偿不明白?市中院撤销补偿责令重作!
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中补偿未落实,街道办即将房屋强制拆除。一晃两年过去了,历经当事人提起各种程序为自己的补偿利益奔走,合法的补偿安置却仍可望而不可及……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仝永宽、李垚垚律师在山东省j市代理的案件中,县政府在房屋面积不清、未经依法委托评估且补偿项目确定存在出入的情形下作出了补偿决定。 那么,这样“一身病”的补偿决定会被依法撤销吗?市中院又会在本案裁判中针对强制拆除行为导致的损失给出怎样的观点呢? 【“先拆后补”,难保正当权益】 委托人王女士一家在山东省j市某地拥有378号房屋,该处房屋在早年间即取得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一处不折不扣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