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要对宅基地“滞留户”帮助搬迁?街道办不能不查!
重点商务区开发项目面临宅基地搬迁,个别长期滞留的“滞留户”该作何应对?某些地区的惯性做法就是由村委会出面开会出决议,进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宅基地搬迁的落后分子而言,帮助搬迁是躲不掉的,你不需要都不行……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白云杰、马丽芬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村委会煞有介事地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作出《关于收回xx村村域内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回住宅房屋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决议》,要对拒不签约搬迁的“滞留户”动手。 那么,镇街一级应否对此依法监督并责令改正呢?“村民自治”能否对村民的私有房产开刀呢? 这已经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明律师第三次在案例中提及“帮助搬迁”一词,可见这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