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房屋是村委会收回的?市中院:公司拆的区政府担责!
每每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房屋被拆,县级政府和镇街总是习惯性地朝着村委会或者开发商“努嘴”,示意让其出面“背锅”认领下强制拆除这回事。 但问题在于,村委会和开发商毕竟不是一级政府,它能背得动的锅是有限的,老这么干就不灵了。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白云杰、马丽芬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区政府拿出了村委会的收回宅基地及非住宅房屋决议,意图将拆除房屋的事儿一股脑推给村里。 那么,这回区政府的算盘能够打得响吗?市中院经审理又会揭示出怎样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真相呢?开发商在本案中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习惯性看向村委会?屡试不爽的绝招这回能灵吗?】 委托人吴女士因继承老宅而享有B市某区原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