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当地城市城区内集体土地上,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储备项目、区级以上(包括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上根据市人民政府《安置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子的所有权人,户口在拆迁地,自愿居住安置房和符合拆迁分户条件的人群。
2、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自住房屋集中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D级房屋,按城市规划要求不能就地改建、重建且自愿按成本价购买规定面积安置房的人群。
满足以上安置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准备以下材料:
1、《房申请购买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认定的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证明)
1、拆迁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填写《拆迁安置房申请购买资格审查表》并附申报材料附件,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实盖章,报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拆迁责任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社区进行公示15天。
2、初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合格后公示15天。
3、复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安置房办公室发给《拆迁安置房准购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置房申请条件及资格的全部内容。安置房的申请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所以如果有兴趣的朋友一定要记得先行了解一下。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企业厂房拆迁、国有土地征收、旧村改造、招商引资纠纷、城中村改造、行政处罚、企业环保关停、棚户区改造、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矿产压覆、工程款纠纷、水库滩涂征收拆迁、养殖场征收补偿不合理等法律问题。可以提前咨询在明律师,征收拆迁不吃亏!
Copyright ©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2019459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