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费不交税么。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或,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
农民征地补偿费应这样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提醒,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补偿费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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