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费用。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
2.约定。
3.明确约定的程序。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
4.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
涉及征地的纠纷如下解决:
1.请求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
2.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则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3.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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