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协议不能作为房产证,房产证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而安置协议可以作为房屋确权的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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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实际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会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义务的合同。
而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但是,作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般不能当作购房合同,具体按照如下规定:
1、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安置的房屋是现房,那么协议书可以当作现房购房合同,因为协议书已经对相关房屋的事宜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2、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安置的房屋是期房,那么协议书不可以当作购房合同,被安置方还需要另行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对相关房屋事宜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安置协议不能作为房产证。拆迁安置协议只是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协议,按协议约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而房产证是办理产权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作为房屋产权证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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