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没有开票,农户取得的征地补偿费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既然征地补偿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电力公司和农户都无法申请开具地方税务发票。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的公告,限期拆(搬)迁的地(路)段的,被拆迁户取得的征地补偿及收入(包括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属于个人取得的收入采用列表签收方式的,不需到税务机关门前开票;属于单位取得的收入则可到税务机关门前开票,开票时单位除提供相关资料外,还要提供政府部门的拆迁公告或相关的征地补偿合同。
征用征地补偿计算如下:
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提醒,补偿纠纷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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