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贾汪大吴街道瓦庄村的老周,在村口开了十几年小卖部。房子是自己的,营业执照办了十几年,左邻右舍都来光顾。去年,村里贴出征地公告,七组八组的土地全部征收,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老周的商铺就在红线内。
征收方来人谈补偿,老周拿出营业执照。对方看了看,说:“您这是住宅改商铺,有执照就有停产停业损失。”老周长舒一口气。可邻居老张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也在自家开了个小修车铺,干了七八年,但一直没办营业执照。
老张问:“我没执照,停业损失还能不能赔?”征收方说:“没执照不算经营,按住宅补偿。”老张急了:“我干了七八年,全村的电动车都找我修,怎么就不算经营?”
无证商铺的停业损失,到底能不能赔?
1、法律定位:没有营业执照,不等于没有经营补偿
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问题:没有营业执照,能不能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答案是:能,但有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针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或终止”的损失补偿,核心是“实际经营”,而非“有无执照”。
律师的实务经验显示:法律上认“实质”不认“形式”。只要能证明房屋一直在用于经营,且持续一定时间(通常要求1年以上),就能主张补偿。
2、哪些证据可以替代执照?
对于老张这样的无证商铺,以下材料可以证明“实际经营”:
经营痕迹证据:进货单、销售记录、收据、账本——哪怕手写的也行。
客户/邻居证言:周围邻居、老顾客能证明“这店开了好多年,天天营业”。
水电燃气费单据:如果经营用水用电量和普通住宅差很多(比如小餐馆、小修车铺的电费远高于居民),这是铁证。
税务记录:哪怕没办营业执照,但如果有缴税记录,能直接证明“合法经营”。
社区/街道证明:有些老商户早年办证难,社区或街道出具“此处长期用于经营”的证明,很有说服力。
3、徐州市的实践:证据为王
虽然徐州市的征地公告主要涉及土地补偿,但停产停业损失的认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老张要做的:
立即固定证据:过去几年的进货单、销售记录、微信收款记录、老顾客证言——现在就开始收集。
拍摄经营现状:拍下修车铺的门头、工具、设备,证明这是经营场所。
找社区开证明:请村委会或社区出具“此处长期用于修车经营”的情况说明。
不要轻易签字:征收方可能会拿出协议让老张签“自愿放弃经营补偿”,千万别签。
结语:瓦庄村的那间修车铺,老张干了七八年,全村的电动车都找他修。没执照,是因为当年办证难,不是因为他不想办。没执照,不代表没经营;没经营,不代表没损失。无证商铺的停业损失,不是能不能赔的问题,而是怎么证明的问题。老张要做的,不是空口说“我亏了”,而是拿出证据——进货单、收款记录、邻居证言——让那些看不见的经营,被看见、被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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