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平米厂房要限期拆除,违反了哪条哪款没写清也能行?
二十多年前就存在的上千平米工业用房,你给它作《限期拆除通知书》,结果连它违反的究竟是哪一条哪一款都没写清,哪儿有这么处罚的?这不就适用法律错误吗! 委托人王先生在浙江省宁波市经营一家工业企业,有上千平米的厂房和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2025年被纳入轨道交通建设征地范围内了,一下子镇政府就来查违建了,给它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告诉它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限期十日内自行拆除。 问题在于这份限拆通知不仅没查清涉案厂房的准确位置、面积、建造年代等事实,究竟是哪里不符合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也语焉不详,关键是连违反了这两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都没写。也就是说,事实不清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