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上百万了你还要补偿?省高院明确该要就得要!
法院都再审了判赔120多万,村民仍旧申请履行补偿职责,管区政府要补偿。你能不能说是“覆盖原则”?就是说国家赔偿已经把你应得的征收补偿全都覆盖了,你老百姓不能再申请补偿了?贵州省高院的这一裁判就告诉我们了,不是这么一回事。 陈女士母女二人的自建的1000余平米房屋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强拆了,法院判决确认了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同时判决了120余万的国家赔偿。陈女士母女觉得少啊,一路上诉、申请再审到省高院,最后还是维持了120余万这个数字。 姚伟律师代理之后就指导委托人重新申请征收补偿了,结果区政府、市政府再到市中院都一个观点——此前的国家赔偿判决已经覆盖了你的损失,你不能重复、交叉提起征收补偿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