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道路建设项目的工程部,按照老百姓的朴素认知就是管施工的,怎么也管上砍树了?
河北廊坊的李先生在村里承包了10亩地种植梨树,赶上2021年当地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梨树在一夜之间全部被工程项目部给砍了,补偿款人家全都打给了村委会。
我们姑且不去谈这么打补偿款对不对,该不该由县级政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单来说强制清表行为该由谁负责。李先生起诉了乡政府,结果一审、二审法院都认定咱没证据,就是工程项目部给砍的,咱告乡里告错了,直接裁定驳回了咱的起诉。
那李先生肯定不服啊,你道路建设项目的工程部,按照老百姓的朴素认知就是管施工的,怎么也管上砍树了?砍树那是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行政机关才能干,而涉案征地项目就是由乡政府负责实施的,那不告它告谁呢?
张作元律师团队指导李先生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日前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了一审、二审的错误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明确乡政府应为合适的被告。
作为专业律师我们真心觉得镇街一级应当敢作敢当,不要一会儿推给村委会一会儿又推给工程项目部。这么推来推去浪费的是司法资源,更是在消耗咱老百姓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和自身的权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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