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一定要清楚,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的最新《通知》是管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的,不是管违建认定或者无证房屋的补偿标准的。你2008年以前建造的房屋要想登记上,是有很多前置条件的,更不能理解成08年以前建的都是合法建筑,那就成了误解了!
2025年12月两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规划手续,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无需提交符合规划的材料,按照房屋现状办理登记。
也就是说你要想确权登记上,至少得符合以下条件:
1.无证房屋占用的土地必须是合法的宅基地,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者符合补办证件的条件;你如果盖在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上,那就大概率不合格;
2.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就是说,新规事实上对规划区内的无证房屋“颁证”确立了更严格的标准,那就得往前追到1993年《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前了。那么常见的城中村房屋往往都是在规划区内的,也就不适用2008年的时间界限;
3.房屋得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施行前建成的。如果你这中间又翻建、改建、扩建甚至新建了,那就不能直接按房屋现状办理登记了。
总之新《通知》的出台是一个补办确权登记和证件的好机会,咱农民应当把握住。但倘若咱的房屋自始就是违建,譬如涉嫌非法占地或者严重超标准面积建房,或者就是近两年来新建的无证房屋,新《通知》恐怕也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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