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蔽施工”实际上就是高墙围挡逼迁的借口、托词,实质上和断水断电没区别,就是赤裸裸的逼迁。那么这种情形只要房子没被拆,我们就能直接针对高墙围挡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方解除挡死、上锁的局面。
广东省的麦先生的房屋被纳入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范围,结果施工单位某公司就把他的房屋四周用挡板给团团围住,中间的通道大门再用门锁一锁,麦先生家就彻底成了“密室”了,实际上这房子就没法住了。
陈丽芳律师团队的李银磊律师指导委托人向法院直接起诉,镇政府和管委会就辩称围蔽施工是项目作业所需,为了保障安全啊等等。当然这些说辞完全不能成立,你保障安全也不能把通道全都锁死啊,总得给咱被征收人留条能出门的活路吧?这种围挡逼迁实际上意图就很明显,你待不住就只能搬走甚至签约,那么它的目的就实现了。
结果法院就判决确认镇政府和管委会的封堵道路行为违法,同时责令其限期对围挡道路行为予以改正,保障咱麦先生的正常通行权利。这样的事情咱一定不能忍着或者真就搬走不管房子了,一定要趁早提起程序去救济,瓦解掉征收方的逼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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