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番府征预告〔2025〕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复甦村地段(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10.7557公顷(合161.335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5月23日起,番禺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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