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维权领域,陈丽芳律师是深耕十余载的资深实践者。从基层案件到最高法抗诉胜诉,从单日化解司法强拆危机到推动群体性征拆争议实质解决,她始终秉持“维权要趁早,多赢靠配合”的核心理念,以专业功底、坚韧初心和对纠纷化解的深度理解,为当事人拨开维权迷雾,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合法权益。其经办的最高法行申173号抗诉案等经典案例,更是成为征拆维权领域兼具司法指引与实践参考的标杆。
谈及最高法抗诉胜诉的经典案件,陈丽芳律师坦言,接手此案时,案件已走到检察监督阶段,属于维权的“后端硬骨头”。当事人房屋因部分无证被拆,一审法院遵循许水云案精神,结合历史情况认定无证房应予合理赔偿,判决符合司法原则;但二审高院对无证房认定作出改判,加之彼时再审程序的阶段性限制,案件维权陷入僵局。
接受委托后,陈丽芳律师团队敏锐抓住案件核心:当事人大部分房屋建于2009年之前,而案涉征收决定与补偿方案中明确,09年以前建设的房屋符合条件应予以合法认定,这一事实让案件兼具法律与政策双重依据。彼时还是实习律师的黎光,在陈丽芳律师的指导下,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案情、释明法律,层层推进检察监督程序。
案件的突破,离不开省级检察院的专业判断,更得益于最高检的精准把控——该年度最高检行政检察监督抗诉案仅有个位数,本案成为其中之一。最高检抗诉后,最高法依法提审并终止原判决,庭审中,陈丽芳律师与杨在明主任、黎光律师组成的团队,紧扣无证房认定标准、行政赔偿利息等核心问题据理力争,最终判决遵循许水云案判例精神及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确认无证房应依法认定并按合法标准赔偿,同时支持了长期未履行补偿职责的利息主张,为当事人赢得了实质性权益。
“这个案子能走到最高法并胜诉,是多方合力的结果。”陈丽芳律师感慨,当事人的充分尊重与信任是基础,他们从未因程序漫长而质疑律师、催促进度,让团队能全身心投入案件推进;检察官的专业担当、法官的公正审理,更是案件突破的关键。而律师团队的坚持,就是在每一个环节找准法律切入点,用专业让司法机关看到案件的核心争议与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十余载办案生涯,陈丽芳律师提炼出“维权要趁早,多赢靠配合”的八字箴言,这不仅是她对征拆维权的深度总结,更是无数案件验证的实践真理。
维权要趁早,抓住前端化解的黄金时机。征拆纠纷的解决,核心在前端。很多当事人等到房屋被拆、补偿落空,甚至走到司法执行阶段才想到找律师,此时维权难度已大幅增加。陈丽芳律师分享,曾有当事人在法院司法强拆通知下达后才紧急委托,团队周五接受委托,周六立即介入,与拆迁方连夜沟通,不到24小时便达成补偿协议,避免了房屋被拆的后果。而反观一些耗时十余年的维权案件,若当事人能在征收预公告、补偿方案制定等早期阶段介入,由专业律师排查项目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往往能在争议萌芽阶段化解问题,避免后续的漫长诉讼。
“早介入,不仅是维权成本更低,更是因为此时项目尚未落地,行政机关有调整方案的空间,司法资源也不会被过度消耗。”陈丽芳律师表示,其团队曾成功撤销某征收决定,正是因为当事人在项目启动初期委托,律师及时发现征收程序的违法点,通过诉讼推动行政机关终止违法征收,让当事人避免了“房被拆、补偿难”的困境。
多赢靠配合,构建律师、当事人、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在陈丽芳律师看来,征拆维权不是“对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的“沟通与化解”,而当事人与律师的配合,是所有沟通的基础。这种配合,是当事人对律师专业判断的尊重,不随意质疑、不盲目催促;是对司法程序的理解,不因一时的败诉而抱怨律师、指责法官;更是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与律师同频共振,共同面对问题。
“律师和医生一样,往前冲的时候,最需要的是后背的安心。”陈丽芳律师说,曾有当事人在案件开庭前,因合议庭成员变更导致开庭延期,当事人毫无怨言,充分理解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这份包容让团队能更平和地推进案件。而反观一些案件,当事人因缺乏信任,对律师的程序安排指手画脚,甚至因一时的挫折恶语相向,不仅消耗律师的精力,更会错失维权的最佳时机。
同时,律师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良性沟通,也是纠纷化解的关键。陈丽芳律师强调,律师的职责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而是通过法律程序传达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推动行政机关正视问题、司法机关公正裁判。在无锡某行政复议案中,团队针对征地预公告及补偿方案的违法点提起诉讼,庭审中以专业的法律论证让法官和行政机关认识到问题所在,最终通过调解达成补偿协议,当事人拿到满意结果后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长期办案中,陈丽芳律师发现,征拆维权的诸多困境,根源在于当事人的认知偏差,以及普通民众与专业律师在实操中的巨大差距。
误区一:打赢强拆违法官司,就是维权成功。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确认行政机关强拆违法,就一定能拿到高额赔偿,实则不然。强拆违法的判决,只是确认了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而赔偿的数额、标准,还需要结合房屋性质、面积、建设时间等诸多因素认定。更重要的是,维权的核心是“拿到合理补偿”,而非单纯的“打赢官司”。陈丽芳律师表示,团队办理案件,始终以“实质化解争议、拿到合理补偿”为目标,有时会通过确认违法推动调解,有时会通过信息公开获取关键证据,所有程序的推进,都围绕最终的维权目标展开。
误区二:自行申请信息公开,就能替代专业律师。信息公开是征拆维权的“敲门砖”,但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邮寄申请、拿到材料,就掌握了维权的关键,实则忽略了信息公开的核心——会看、会用、会把握时效。陈丽芳律师指出,很多当事人自行申请信息公开后,拿到征地批复、补偿方案等材料,却看不懂其中的违法点,更不知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诉讼,导致材料变成“废纸”,甚至错过维权时效。而专业律师不仅能精准申请所需信息,更能从材料中挖掘违法点,及时启动后续法律程序,让信息公开成为维权的有效抓手。
误区三:无证房就是违建,不应获得赔偿。这是征拆领域最常见的认知偏差。陈丽芳律师强调,无证房不等于违建,司法实践中,对于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法院会结合建设时间、当地政策、实际使用情况等综合认定,符合条件的应按合法房屋予以赔偿。其经办的最高法抗诉案,正是基于这一司法原则,推翻了二审对无证房的错误认定,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司法参考。
此外,征拆维权中还存在“住改商认定难”“户头人头认定标准不统一”“安置房迟迟不交付”等痛点。陈丽芳律师表示,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律师对当地政策、司法裁判尺度有精准把握,更需要结合案件实际,制定个性化的维权方案——既不能死守法条,也不能脱离法律框架,而是在法律与政策的结合点上,找到最适合当事人的化解路径。
在律师行业鱼龙混杂的当下,陈丽芳律师始终坚守“专业、负责、务实”的职业准则,拒绝“口号式维权”,以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的职责与使命。
她认为,优秀的征拆维权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有解决问题的思维、沟通的能力和坚韧的毅力。征拆案件涉及行政、民事甚至刑事交叉,律师需要能精准把握案件性质,灵活运用各种法律程序;需要能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效沟通,清晰传达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更需要在漫长的维权过程中,始终保持耐心,为当事人守住希望。
在团队培养上,陈丽芳律师注重“专业+责任”的双重塑造。她要求团队律师不仅要会“写文书、打官司”,更要会“跑现场、做沟通”,每一个程序的推进,都要考虑到实际的纠纷化解效果;每一次与当事人的沟通,都要做到专业、坦诚,如实告知案件难度与维权前景,不夸大、不承诺。“律师的价值,不在于喊多少口号,而在于能为当事人解决多少实际问题。”陈丽芳律师说,团队经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是以“实质化解”为目标,哪怕是标的额小、难度大的案件,只要当事人充分信任,团队都会全力以赴。
她也坦言,律师的职业热情,往往会被部分当事人的不理解、不尊重所消磨。但十余载走来,支撑她一直走下去的,是当事人拿到合理补偿后的感谢,是一个个经典案例对司法实践的推动,更是对“法律守护公平正义”的信仰。“征拆维权对当事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房子被拆,意味着家没了,所以我们必须拼尽全力,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对于身处征拆纠纷中的当事人,陈丽芳律师给出了三点核心建议:
1. 敬畏法律,相信专业:征拆维权是法律程序的博弈,不是“闹访”的对抗,只有在法律框架内,才能真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轻信“包赢”的口号,更不要自行盲目操作,专业的事,应交由专业的人做。
2. 趁早介入,把握时机:在征收项目启动初期,如看到征收预公告、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等信息时,及时咨询专业征拆维权律师,排查项目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抓住前端化解的黄金时机。
3. 尊重律师,真诚配合:律师与当事人是利益共同体,选择了信任的律师,就应尊重其专业判断,积极配合程序推进,不盲目质疑、不恶语相向,唯有双向奔赴,才能实现维权目标。
从基层案件到最高法舞台,从单打独斗到带领专业团队,陈丽芳律师十余载深耕行政诉讼领域,用一个个胜诉案例诠释了专业的价值,用一次次实质化解彰显了律师的初心。在她看来,征拆维权的本质,是通过法律手段平衡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利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让每一个被征收人都能拿到合理补偿,让法律成为百姓最坚实的依靠。而这,也是她始终坚守的职业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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