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上自建房一口气盖了15层,甚至还带电梯?这和城里的商品房没区别了!日前,极目新闻报道了福建省泉州市某村的宅基地上“大金楼”,这可着实是让咱啥也没见过的城里人开了眼界。
不过,宅基地上自建的15层楼房能合法得了吗?有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呢?会不会存在“超高”等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形呢?据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大金楼”是10年前建的,采取的是“多户联建”模式,整个大家族的20多户都住在里面,故此建得高一些。“现在不能建这么高的了”……
在明律师觉得啊,镇政府的这番解释是入情入理的,做到了尊重历史和照顾现实——历史上这么建,没大毛病;今天再想这么建,不允许了。实践中,这种明显“高人一头”的自建房,很容易在城中村改造、腾退等项目中被认定成违建或者扣减补偿,到时候这高人一头也就变成矮人一头了。
咱农民朋友们一定要牢记,除非能办得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否则这样的农村高楼咱可一定不能盖,有钱也不行,人多也不行!别看着人家盖个“大金楼”自己就也想学着来一座,这里面的法律风险可是不容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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