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年1月8日,重庆市某村10社的200余名村民向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梁红丽、崔庆日律师送上了“千里之外”的锦旗,“律法精湛 不负重托”是众委托人对二位律师及其团队卓越代理工作所给予的崇高赞誉!那么,梁红丽律师团队是如何做到的呢?
先确定征地面积才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是征地补偿应遵循的逻辑顺序。然而日前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崔庆日、梁红丽律师在重庆市代理的这起案件中,征收方却在已与某社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下变更了征地面积,且在公示程序上出现了明显漏洞……
那么,这份已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能否被确认违法呢?经协商谈判村民们要求增加被安置人员暨安置补助费的要求又能否得到满足呢?
本案委托人是重庆市xx区某村10社的村民们。2023年5月,区政府发布《关于征收集体土地的预公告》,启动对当地5个村34个社集体土地54公顷的征收项目,其中委托人所在的10社涉及1.2017公顷。
2023年7月,区征收事务中心作为甲方与10社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10社可得到各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共计300余万元。
可到了2023年8月,区政府却作出了《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变更的公告》,称因土地面积确认中存在误差,需对方案中的征地面积予以调整。变更后10社的被征收土地面积成了2.3119公顷。
而此时,10社的上百户村民对社长未经社员知情、同意即与征收方签订协议的做法十分不满,其中的200余户村民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补偿安置权益。
2024年6月,诉讼代表人刘先生等村民代表10社的200余名村民,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崔庆日、梁红丽律师指导下,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向重庆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涉案《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那么,涉案协议签订前后的征地面积变更是否会对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产生影响呢?
本案于2024年12月公开开庭审理。具体细节在明律师已在此前发布的《200余社员毫不知情征地补偿协议已签?未依法公告被判违法!》https://mp.weixin.qq.com/s/64XeKqD50zqPHO6HIliRhw一文中做了详尽介绍,兹不赘述。
2025年7月1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渝05行终417号《行政判决书》,终审维持了本案一审判决,即认定“补偿协议签订在前,征地面积变更在后”等情形违反法定程序,确认一审被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10社签订涉案《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行为违法。
基于这一胜诉裁判,梁红丽律师团队的二位律师加大了指导村民们协商谈判的力度,其核心瞄准“征地面积增加,被安置人员数也应增加”这一诉求上。
2025年11月26日,当地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xx项目人员安置名额的函》,确定给予某村10社的人员安置名额由此前的39人增加到75人,而每人对应的安置补助费金额为38000元,即累计增加安置补助费136万余元。委托人的合法补偿安置利益在经历了针对补偿安置协议的诉讼后终于得到了有力地提升。

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崔庆日、梁红丽律师通过这起上百人起诉的群体性案件要提示大家两点:一是肉眼可见的“团结就是力量”——某村10社的村民们因法治的感召而走到一起,敢于在“已签约”的不利局面下作出努力和尝试,将信任充分给予梁红丽律师团队,这无疑是取得最终成功的基础保障;
二是在明律师对征地全流程的精准、细致把控,将征收方的程序违法点和被安置人员数等实体上的漏洞全部予以暴露,在行政诉讼中始终处于上风状态,始终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农民手中。
无疑,本案是一起难得的群体性案件胜诉,它在告诉广大被征地农民和征收方——农民的利益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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