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都被征收走两年了,村委会居然说征地补偿费用它们是一分一文都没收到……究竟是征收方公然违法,还是村委会睁着眼说瞎话呢?

山东某地的李先生得知其承包地早在2023年就被批准征收,而他却对补偿款去向一无所知。向村委会邮寄村务公开申请,村委会不理;再向街道办邮寄督促村务公开申请,街道办也不应。
李先生只得向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刘羽茜律师寻求帮助,在明律师随即指导其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这回街道办答辩称人家早就通知村委会责令依法公布了,可村委会的答复是从未收到过这笔补偿款,自然也就无从村务公开了。街道办认为既然可公开的信息并不存在,那么答复李先生也是没有必要的了。
这里面有两点咱农民可得闹明白:一是所谓只调查核实但不予书面答复本身就构成程序违法,就是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二是《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中明确在征地公告后60日内就应当足额支付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给村集体和农户,都两年了钱还没到村委会?这显然是不正常、不合法的。那么街道办非但不能不予答复,反而还得继续调查核实全面了,不能村委会怎么说就怎么采信。你听明白了吗?
请到「后台-用户-个人资料」中填写个人说明。
Copyright ©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2019459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