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房子属于回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安置的房子可以买卖。但前提为取得房产证已满五年。拆迁安置房是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自由买卖。
拆迁安置的房子一样需要交契税的。交纳完各项费用之后办理产权证即可。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 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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