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一般不要交税,取得的款属于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标准发给的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但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拆迁安置费的范围是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及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
1.核实身份: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
2.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且还会将选房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
4.结算领房: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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