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在集体土地上陆续建造的4000余平米厂房,镇政府将其违法拆除后法院竟只判决赔偿25万?评估报告上可是白纸黑字写着价值498万啊,无证的厂房真的由着你白拆吗?

庄总早在2006年与浙江省某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该村的集体土地上新建厂房用于经营。在当时招商引资政策的背景下,一度取得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眼看着厂房有望合法建设。
可谁料政策突变,庄总最终未能办下规划许可和产权登记,刚刚建起来的房屋甚至被国土局予以了行政处罚。在庄总的公司缴纳了罚款后,厂房得以继续新建,庄总的公司一下子在此地合法经营了十几年,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都办理得没毛病。
直到2017年,当地镇政府再度对涉案厂房启动查处,并分几次将总计4000余平米地面建筑全部拆除。庄总向法院起诉,法院在确认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后最终判令镇政府赔偿25万元,这连企业损失的零头都不够!
庄总不服提起上诉和再审,可省高院给出的仍然是这个结果……
原来,法院认定涉案企业属于无证建设,不能按照评估报告中明确的近500万的价值给予赔偿,连厂房带设备就只能赔这么多。但是大家都能看明白,本案中的无证厂房完全是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并非投资者的过错,合法经营十余年的厂房更不该只给予象征性赔偿。
最终,在陈丽芳律师团队的指导下庄总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省检察院认定法院在裁判中置专业评估报告于不顾给出的畸低赔偿不合法,向省高院提起抗诉。浙江高院据此裁定提审本案,庄总和他的公司在历尽艰辛后终于见到了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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