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土地征收,集体与国有土地补偿机制是否存在差异?
导读:在土地征收实践中,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补偿机制因其权利性质不同而存在本质区别。根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补偿、拆迁和安置适用该办法;需要收回国营农(林)场、国有建设(农)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补偿、拆迁和安置参照该办法实施。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框架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核心是区片综合地价。严格执行《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明确。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适用规则包括: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