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附属用房认定及城中村拆迁一户一宅认定细则与农村拆迁附属物
一、城中村拆迁一户一宅认定细则 城中村拆迁中“一户一宅”的认定,主要涉及“户”与“宅”的认定,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具体如下: 一、“户”的认定 1. 基本认定:通常以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簿为依据,一个户口簿代表一户。户口簿内的所有成员共同享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 2. 特殊情况: – 因分家析产、婚姻等原因导致实际居住情况与户口簿不符的,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例如,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的子女,可视为另一户。 – 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且有居住需求,经申请批准后可分户。 – 离异后一方无房居住且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认定为一户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