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征地拆迁_征收土地预公告 海征预告〔2025〕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实施马桥街道海昌南路西侧、吉恩仕大道南侧商业商务金融项目(马桥2513),拟征收海宁市马桥街道先锋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先锋村14组,规划用地面积1.219800公顷,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红线图(或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海宁市人民政府指定马桥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