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公告 南府〔2026〕9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县政府组织编制了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连南县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山联村红星、坑坪、对木冲经济合作社和大坪镇牛路水经济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