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企业房屋拆迁补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厂房拆迁、招商引资纠纷、城中村改造、行政处罚、企业环保关停、棚户区改造、农村宅基地拆迁、矿产压覆、工程款纠纷、养殖场征收补偿等法律问题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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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暂未签约的宅基地咋就能被村委会联手县级政府给强制收回了呢?“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还能这么用吗?县级政府到底应否被视为强制拆除主体呢?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毛利娟律师在河北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宅基地上房屋在未签约也未拿到补偿决定的情形下遭拆除,县级政府却强调并非自己所为,全然不顾副县长被拍到出现在现场指挥…… 那么,市中院将对本案作出怎样的裁判呢?收回未签约户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否成立呢? 【村委会联合县级政府搞强制收回,真就把房子给拆了?】 委托人马先生在河北省s市下辖某村拥有宅基地及房屋,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2018年5月,涉案片区被纳入…
导读:一家拥有30年特许经营权的民营供热企业,为何在超低排放改造尚未完工之际,被政府以“临时接管”之名全面架空?资产从1.5亿元缩水至7703万元被低价竞买,超标的查封、虚假债务、刑事立案接踵而至,行政诉讼却因“会议纪要不可诉”被驳回——这一切究竟是依法行政的正当措施,还是法治底线的失守? 1、事实还原:从招商引资到“临时接管”再到“低价竞买”,一家民企的十二年沉浮 (1)企业背景:投资1.5亿,拥有30年特许经营权 2014年,为解决新城区供暖难题,某县人民政府与一家热能公司签订《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期限30年,并购买热源建设用地50年使用权。企业注册资本7000万元,累计投资1.5亿元…
导读:一家拥有30年特许经营权、总资产1.5亿元的科技民企,在被当地政府以“改造未完成”为由实施“临时接管”后,按期完成改造却未能拿回经营权。后续通过法定资产处置程序,一家实缴资本仅20万元的政府组建的关联公司以7703万元获得企业核心资产。从1.5亿到7703万,从30年经营权到被“低价竞买”,这起案件完整呈现了“先接管、再处置、后追责”的操作模式,值得司法机关依法审查。 第一层:从招商引资到被“临时接管”——十二年的沉浮 2014年,该企业作为当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签订30年特许经营协议,取得50年项目用地使用权。企业实缴资本6100万元,总资产1.5亿元。十二年来,企业拥有19项专利,获…
导读:投资2000余万元、获“地区最优实验室”认证的某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作为国家“千县工程”政策导向下的重点招商医改项目,自2021年当地政府换届后陷入全面停滞。四年间,投资方背负近3000万元隐性成本,遭遇强制执行、许可证注销双重危机,协议约定的千万元退出赔偿金更使其进退两难。这场横跨四载的政企纠纷,折射出“新官不理旧账”的政绩观偏差,暴露出地方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与医改政策落地的深层矛盾。 政策东风里的民生工程:“最优”实验室应运而生 “当时喊着‘桂在便利’的营商环境口号,我们带着真金白银来投资,没想到会掉进这样的坑里。”投资方法定代表人郭先生的办公桌上,堆满项目资料与法律文书,四年奔波让他眼…
导读:一块公开挂牌出让的土地,却因政府“毛地出让”、规划矛盾、行政干预等问题,让一家民营企业倾家荡产、负债2.17亿元,最终走向破产。从2012年以4300万元竞得地块,到2025年仍在维权路上,13年间,企业不仅未能正常开发,反而遭遇威胁、刁难、破产程序中的不公。这起长达十余年的政企纠纷,不仅是一家企业的悲剧,更是对地方营商环境与法治底线的深刻拷问。 1、“毛地陷阱”:政府的责任为何转嫁给企业? 2011年,当地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原检察院地块,但实际情况充满“猫腻”。地块上的检察院办公楼、家属住宅均未拆除,11户安置户的补偿问题未解决。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置补偿是政府的法…
导读:一场县领导、交通局领导共同站台的开工仪式,一个被寄予厚望的乡村振兴民生工程,最终却让外地施工企业陷入“垫资百万、工程款拖欠一年”的困境。在贵州省某县某段公路改扩建项目中,施工企业投入272万余元用于项目部组建、机械进场和施工建设,按要求缴纳了500万元工程保证金(后已收回),但剩余工程款及村民征地补偿款至今未结清。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场看似合规的开工仪式背后,隐藏着层层转包、暗箱操作、无合同施工、异地仲裁霸王条款等重重乱象。 项目早在2018年启动后便因腐败问题烂尾,2024年重启后暗箱操作并未停止——县交通局通过社会人员违规操作工程买卖,施工企业在无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被指令进场,最终因总包…
2025年11月15日下午3时许,某市的一家临街商铺内并没有什么顾客光顾,一切都显得有些慵懒而稀松平常…… 然而下一秒的监控画面中却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一名男子手持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冲入店中,冲着被其追赶了一路的另一名男子奋力挥砍下去!二人立时因撕打而双双倒地,刚刚还在店铺门口悠闲得四下打望的一位女子被吓得不轻,赶忙跑出去叫人…… 监控中被人持刀追砍的,正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陈丽芳律师团队的委托人老刘(化名),而事情的起因竟和5年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直接相关。 那么,这究竟是一起怎样的案件呢?租赁城市房屋从事经营的承租人又能否得到室内装饰装修及物品的补偿利益呢? 【童装店花费近百万装…
《土地管理法》施行于1987年,最早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规范也出自1982年,那么上世纪70年代即占用的宅基地难道也不能适当给予征收补偿吗?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凤吉、吴雨晴律师在山西省太原市代理的案件中,委托人一家1973年之前即实际占用的宅基地在城中村改造时直接被划入了不予补偿的范畴,完全不顾历史遗留原因和该村多户均存在的客观事实…… 那么,法院会完全采纳区政府和市政府“不予补偿”的答辩意见吗?“适当补偿”的诉求能否实现呢? 【0.41亩宅基地用了几十年却不予任何补偿?】 委托人张先生一家在山西省太原市xx区某社区拥有宅基地、房屋及附属设施。根据1987年的宅基地清查发证登记显示,其…
此前在明律师曾在《草原被占用建了光伏项目,占用面积都没查清就敢给答复?》 一文中介绍了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内蒙古自治区某地7户村民申请查处光伏项目占用草场一案。这起案件在2026年新年伊始又有了新的进展。 旗林业和草原局基于此前旗政府所作的复议决定,对7户村民的申请重新作出了答复。那么,新作出的答复能否履行其法定查处职责呢?旗政府在新一轮复议审查后又会给出怎样的判断呢? 【“重新履行法定查处职责答复”仍就认定事实模糊?】 本案前情在前述推文中曾有详尽介绍,这里不再重复。在旗政府于2025年9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旗林草局对7户申请人的查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后,旗林草局在2025年10月作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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