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企业房屋拆迁补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厂房拆迁、招商引资纠纷、城中村改造、行政处罚、企业环保关停、棚户区改造、农村宅基地拆迁、矿产压覆、工程款纠纷、养殖场征收补偿等法律问题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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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拖延搬迁”被明令禁止,这也使得地方政府在处置“留守户”时更显得缺乏些耐心。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王威律师小组的王一帆、王威律师在湖南省y市代理的案件中,镇政府就在尚未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情况下迳行作出《限期搬迁通知单》,意图通过切断水电等逼签方式速战速决,迫使当事人从速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才导致镇政府未等到法院作出裁判就自行撤销了这份《限期搬迁通知单》呢?限期搬迁行为到底有何严重的纰漏呢? 【催着当事人“腾房倒房”的限期搬迁通知,还要强制执行?】 委托人是湖南省y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上房屋,于2022年10月取得了不动产权…
重点商务区开发项目面临宅基地搬迁,个别长期滞留的“滞留户”该作何应对?某些地区的惯性做法就是由村委会出面开会出决议,进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宅基地搬迁的落后分子而言,帮助搬迁是躲不掉的,你不需要都不行……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白云杰、马丽芬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村委会煞有介事地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作出《关于收回xx村村域内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回住宅房屋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决议》,要对拒不签约搬迁的“滞留户”动手。 那么,镇街一级应否对此依法监督并责令改正呢?“村民自治”能否对村民的私有房产开刀呢? 这已经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明律师第三次在案例中提及“帮助搬迁”一词,可见这一现…
上千平米工业用房被指控涉嫌违建,可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限期拆除通知书》却并未说清,甚至连涉案建筑物的搭建主体、实际占有使用情况都未彻底查明……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陈丽芳律师团队的陈丽芳、王天子律师在浙江省n市代理的案件中,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启动,委托人的厂房就成了违建要限期拆除,这情境让人十分熟悉,也十分无奈。 但至少,《限期拆除通知书》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过关”的! 【二十多年前即存在的厂区房屋成了违建?】 委托人王先生在浙江省n市某村拥有房屋及厂房,该地块曾办理过《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工业。 据征收方委托的测绘公司实测建筑面积有1700余平方米。王先生基于其与家人的《分家分厂…
强制拆除在大多数情况中都是主观故意下的行为,显有过失这一说。不过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贾华律师在湖北省代理的案件中,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设施被强制拆除,镇政府竟答辩称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过失拆除”,自己只是在场维持秩序…… 那么,法院将会如何认定本案扑朔迷离的事实呢?工程承建单位的“误拆”行为是否该由镇政府承担责任呢? 【“围墙、护栏、大门、树木”等被强制拆除,镇政府人员因何在场?】 本案委托人是湖北省某地的一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其经理是柯女士。柯女士经营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及动物防疫合格证,且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2024年1月,区政府书面授权委托镇政…
无证重建的5间房屋及大棚等附属物因无合法产权来源,只能“先补偿村集体再转支付至原告”?街道办事处对此也无需承担补偿职责?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律师团队的袁海超律师在浙江省q市代理的案件中,当事人通过租赁、转让等渠道取得的房屋被街道办判定为“取得不合法”,进而对其补偿安置申请作出不利的答复。 那么,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租赁、转让等取得的土地和房屋当真没得补偿吗?法院又将给出怎样的裁判呢? 【“取得不合法”就不需要补偿了?《土地管理法》可不是这么解读的】 委托人盛先生早在2003年12月即通过签订转让协议,从肖先生二人手中得到了浙江省q市某村的600平方米集体土地、房屋及大棚。 2…
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的“瞒报屋”不享有任何权利,而应由村集体收回?镇政府委托的施工单位“误拆”房屋,不应算作镇政府违法强拆?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陈丽芳律师在浙江省台州市下辖某地的案件中,接连赢得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胜诉,将镇政府的违反法定程序行径彻底暴露无遗。 那么,所谓的“瞒报屋”又是什么新名词呢?是否瞒报影响镇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定性吗? 【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就能随便拆?】 委托人郭先生在浙江省台州市下辖某村拥有173号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系其父母去世后作为法定继承人,经兄弟姐妹间协商分割所得。村委会亦出具书面证明确认此处房屋由郭先生继承所有。 2025年6月,在涉案…
8层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房屋被责令限期拆除,镇政府的拆除依据竟然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了?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律师团队的袁海超、杨念平律师在福建省f市代理的案件中,镇政府对如此大面积房屋的执法竟是如此的经不起法律的检验,不禁令人唏嘘。 【8层+3000平米的“有证”房屋也被按违建限期拆除?】 委托人林先生二人早在2015年4月即取得当时县国土局制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住建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新建住宅审批。 2019年委托人在涉案土地上动工建设了一幢层高8层,占地面积近500平方米,建筑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楼房。 数年后,涉案房屋所在片区被纳入征收范围内…
“高墙围挡”施工竟将被征收房屋团团包围后用门锁彻底锁住,这还让被征收人怎么住?所谓“围蔽施工”为确保安全,显然不能把事情干得这么过,不给咱被征收人留下一条出路……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陈丽芳律师团队的李银磊律师在广东省d市代理的案件中,委托人的房屋就被征收方的施工围挡围了个水泄不通,而征收方却认为这是“施工所需,目的是确保安全”。 那么,高墙围挡逼迁能否单独起诉呢?法院将会对本案作出怎样的裁判呢? 【围挡还上锁?法院判令予以改正】 委托人麦先生在广东省d市某镇某社区9号拥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2025年,涉案片区被纳入当地轨道交通建设征收范围内,管委会和镇政府同为征收实施单位。 2…
在原有宅基地使用证的基础上于30年前翻建的房屋,碰上城市更新项目也要按违建算?“先补偿,后搬迁”因何变成了“先断气,后强拆”?街道办在作出所谓“拆除违建决定书”后能否快刀斩乱麻实施强制拆除? 此前我们关注过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律师团队的袁海超、杨念平律师在河南省许昌市代理的城市更新“系列”强拆案在2025年年末又有了新进展:当地法院接连作出多份一审判决,确认街道办对该项目房屋实施的一系列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30年前翻建的宅基地上房屋竟遭“断气”逼签+违建认定?】 委托人李先生在河南省许昌市某村二组拥有一处自建房屋,具有市政府盖章的《宅基地使用证》。1995年8月左右原有的房屋得以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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